條件
一、年級規定
(1) 大學醫學系及護理系一年級(含)以上學生,但不包含醫學系實習醫師及研究所學生。
(2) 科技大學護理科系一年級(含)以上學生。
二、成績規定
(1) 新生需檢附入學成績證明。
(2) 在校生前一學年度學業總成績需達七十五分(含)以上,操行成績八十分(含)以上。
三、能秉持「慈悲喜捨」與志工服務的慈濟精神,確實遵守獎助生之應盡義務,經學校人文處(室)審核評估推薦者。
四、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但經法人同意者不在此限。
獎助內容
獎助金額包括學費、雜費、實習(驗)費、膳食費及零用金